首页| 新闻| 海归| 国内| 国际| 社会| 娱乐| 体育| 旅游| 文化| 时尚| 财经| 汽车| 科技| 教育| 健康| 房产| 海创| 地方| 专题| 访谈

山东省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支持办法

2017-11-05 13:29:42 来源:新华社 责任编辑:王国 字体:

  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,山东近日出台《山东省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支持办法(试行)》,鼓励用人单位在国(境)外建立前端孵化基地、离岸研发中心,山东将根据离岸人才引进使用数量和基地规模,最高给予离岸创新创业基地500万元引才补贴。

  据山东省人社厅介绍,离岸创新人才是指山东各类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社会组织等单位在国(境)外设立的基地、研发中心等机构聘请使用的外籍高层次创新人才。山东规定,各单位引进的离岸创新人才聘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,每年在相关单位设立的国(境)外基地、研发中心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,特别优秀的离岸创新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。

  为支持各类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社会组织、个人等在国(境)外建立研发基地、开放实验室、科技孵化器、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,山东规定,在对离岸人才引进使用数量和基地规模评审认定后,分三档给予离岸创新创业基地500万元、400万元、300万元的引才补贴。

  此外,山东将建立离岸创新人才服务平台,为离岸创新人才提供定制化服务。包括提供科研设备、科技文献、数据库等技术支持服务,提供新技术、新产品交流推广服务,提供技术咨询、技术培训和融资服务等。

  山东还规定,符合条件的离岸创新人才经审核认定后,可获得《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》,在税务服务、住房保障、配偶随迁、职称评定、编制管理等多个方面享受“绿色通道”服务。

  • 新闻
  • 地方
  • 体育
  • 旅游
  • 财经
  • 汽车
  • 海创
关于本站 | 广告服务 | 免责申明 | 招聘信息 | 联系我们
鲁ICP备15032961号-2 中国海归网 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