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已取得进京落户介绍信的人员办理集体户口市内迁移,需携带:
1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
2、留学人员户口存放合同书原件,办理迁出手续时收回;若合同未到期,携带完整交费票据原件或收款单原件退费
3、确认迁入的新户籍地址所属派出所名称。
4、进京落户介绍信原件
(二)、在市内高校继续攻读学位,将户口迁出所需材料:
1、录取通知书原件、复印件1份。
2、个人迁出户口申请书原件,内容包括: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、迁出原因、迁入地址及派出所名称、本人签字及申请日期。
3、户口存放合同原件,办理迁出手续时收回;若合同未到期,携带完整交费票据原件退费。
4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
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,若确实有特殊情况,可委托他人办理。